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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是经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属于工亡的,可以享受工亡待遇的,具体为:(一)丧葬补助金...
去申请职业病鉴定或工伤认定,就算不是工伤,不是职业病。 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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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情况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才能视同工伤,享受工伤待遇。至于补偿,一是应当支付最后一个月全月工资(那怕只出勤了一天也要支付全月),二是支付丧葬费,如果其建立了社会保险关系则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算,赔偿60-90万起。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都可认定为因工死亡。 二、因工死亡待遇包括:(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增加10%(4)交通费等。 协商不成,可在事故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具体要看该妇女与你单位之间建立的是一种什么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应按工伤待遇进行赔偿;如果是雇佣关系,按人损标准赔偿;如果是承揽关系,要根据具体情况如你们单位是否存在过错等进行分析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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