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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部分土地出资在公司实务、司法实践中相当地复杂,一般而言,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土地出资是使用权出资,而不是所有权; 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
《土地管理法》当发生下列情况产生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终止的,应办理注销土地登记: 1、集体所有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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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有: 1、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的,未交付公司使用也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当然认定未出资。 2、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灭失的,按照1执行。 5、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诉讼期间又未办理过户的,当然应认定未出资。
《土地管理法》 当发生下列情况产生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终止的,应办理注销土地登记: 1、集体所有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依法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 2、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 4、因自然灾害造成土地权利灭失。 5、出租、抵押等他项权利终止的。办理注销登记时,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项权利者应按有关规定持原土地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注销登记。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吊销土地证书。 未按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的,土地管理部门可按规定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注销土地证书,并通知当事人希望对你的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的问题有所帮助
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的注意事项: 第一,土地出资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第二,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 第三,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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