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哪些情况

2020-01-18 78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22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以部分土地出资在公司实务、司法实践中相当地复杂,一般而言,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土地出资是使用权出资,而不是所有权; 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 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 4、交付使用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两项义务不可分割,否则股东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5、税费成本。
法律依据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5条地2款规定,禁止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公司法解释三》第8条规定,出资人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解除权利负担; 逾期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