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劳动合同的变更也应如此。除法定情形,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变...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劳动合同的变更也应如此。除法定情形,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劳动合同的变更也应如此。除法定情形,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删除、补充或者修改的法律行为。 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充分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性意见。这就要求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完全出于当事人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对方,也不允许第三者非法干预。
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 第五百零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合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未办理批准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批准等义务条款和有关条款的有效性。申请批准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合同变更、转让、终止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变更劳动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8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