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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
不履行房屋买卖协议的可以起诉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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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在法律上叫做居间合同。 当中介人员通过介绍买卖双方,并且达成买卖合同的签订。他们的居间责任就已经完成。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买卖的合同已经签订。中介的义务已经履行,这个中介费是合法收取。 至于买卖合同最后是否履行,这买卖双方的问题。 所以,你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如果是卖方不履行,则起诉卖方并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与中介费用。如果是买方反悔不想买,则卖方起诉买方赔偿违约金与中介费用。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不想买房了,应当与买方协商解除合同。这种情况属于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交了定金的,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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