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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在签署劳动合同后随时离职?

2024-11-29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下享有辞职的权利: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通告,即刻解除劳动合同。其次,如果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或借口扣留劳动者的身份证件、职业资格证书等重要资料,或故意不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导致事实劳动关系持续存在,劳动者也有权利提出辞职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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