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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工作,通常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而在考核制度中,必定有排名末位的员工,排名末位不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两者之...
一些公司在内部设计了绩效考核末尾淘汰制度,如果考核居于末等,以此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即如果劳动者因为在用人单位等级考核中居于末位等次被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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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考核不合格,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年终考核不合格是直接辞退是违法的行为,法律规定,即使公司因为考核不合格的理由辞退,那么事先需要经过调岗培训程序; 还需要事先告知,除此之外也不能仅仅因为一次年终考核不合格就作出决定,还需要看平时考核表现以及工作完成情况。
公司以劳动者请病假(两个月)为由,没发半年的效益工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确定绩效考核制度,如果规定了必须满足一定的考勤才可以享有绩效工资的,那么用人单位不违法,如果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合法工资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调岗是允许的,但是要经过员工的同意,因为岗位和工资是双方协商确定的结果,但是要是你存在不能适应现在工作的,单位就可以为你调岗,但是这个时候要是你不愿意的话,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现在要是你没有不能胜任现在工资的情节的,单位无权为你调岗降薪,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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