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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加班的工资计算如下:加班报酬应按不低于工资基数150%的标准支付;安排工人夜间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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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至于病假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按劳动法来说,你受伤了在休假期间工资也有,有的单位是全工资,劳动法规定的是不低于正常工资百分之七十,你现在问的是你在休完伤假(医院认为已经不能开伤假的基础上,只能是默认你已康复)然后回公司上班,这种情况下,一般原来的工作可以做的话还是跟着原来的步子走,如果因为受伤的原因原来的工作不能做了,公司会另外给你安排工作,那样的话就根据岗位不同工资也会不同了,这时候公司是不会因为你有伤而给你更多的工资的,好一点的最多是跟其他同岗位的员工一样的待遇,但是如果你受伤了公司给你安排的其他职位你不能胜任的话,那公司是可以开除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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