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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只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的,都应该是工伤,没有任何问题!2.职工在发生事故后,单位应该为...
法定病假待遇是病假工资、公司福利,属于使用者自主权,按照公平原则和公司规定处理。员工病假期间,与使用者也有劳动关系,按规定使用者需要向员工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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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因此,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病假,病假期内单位不得开除员工。
法律上是可以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解答如下:第一,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第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掌握政策、操作不一,所以二者兼得仅是一种法律上的可能性。
陈某的死亡视同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陈某在上班时间心脏病突发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虽然疾病本身与工作没有关系,也不是工作原因引起的,但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视同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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