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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户的赠与房产一般不能收回,但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不可以,过户之前可以收回,一旦过户就不可以了。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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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户的房产赠与,原则上不可撤销,不能收回。 没有法定情形,赠与人无法要求撤销赠与协议,返还财产。
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的,因此其物权不可能变更。也就意味着该房子产权不可能发生移转。故该赠与合同是自始就无法履行的,无效的。”而建设方或销售方本身不具有此类小产权房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因此其处分房屋的行为应该是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所有权人的追认。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第一问,赠与已实际交付,无权再要求返还赠与财物,王某的哥要求返还无法律依据。第二问:也是赠与,这是作为行使监护职责的人,履行监护职责时不能损害被监护人(王童)的行为,故李代花的所谓代赠无效。第三四五问,幼儿园是监护人,幼儿(王童)实施的对他人伤害的行为完全是老师脱岗存在严重过失所致,一切责任由幼儿园承担,王有福夫妇不负赔偿责任,包括王童的医疗费等在内的损失应由幼儿园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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