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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
正常的婚假只有3天。如果只休这3天的婚假,一般都会把公休及法定假日安排在全部假期的开始或后期,极少有安排在中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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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考下面的范文来写奖励产假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按照浙江省2016年1月14 日新修订公布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30 天的奖励假,不 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这30天奖励假,只要是在2016年1月1 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包括第一胎)。本人于2015年4月怀孕,2016年x月x日进行剖宫产,按照规定符合享受奖励假条件。本人法定产假至x月x日结束,鉴于目前身体状况,小孩小需要母乳喂养,特向公司申请30天奖励假,于x月x日至x月x日。恳请领导予以审批,并在此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申请人:2016年x月x日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北京婚假奖励可享受3天,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延长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照发。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包括基本产假和延长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支付。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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