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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一,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和经济裁员;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单方预告解除...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一是协商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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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之外,均属违法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本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形如下:第一,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但用人单位强制终止;第二,用人单位不符合法律条件的;第三,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可以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二、双方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 四、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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