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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要求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
1、如果老公司是被新公司吸收合并(即老公司的权利义务全部由新公司承接,老公司消亡),新公司决定继续和你建立劳动关系,此时,双方可不必重新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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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老公司是被新公司吸收合并(即老公司的权利义务全部由新公司承接,老公司消亡),新公司决定继续和你建立劳动关系,此时,双方可不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彼此的权利义务仍适用你和老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为原合同)。因此,你可以拒绝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合同,要求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 2、如果你同意终止原合同并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新公司支付终止原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老公司并吸收合并后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故老公司的补偿责任由新公司承担。 ,!
这种公司被收购,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龄是继续算的。公司并购后,原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并购后新设的公司承担。由于公司合并涉及到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劳动者等多方面的利益,因此应当对公司合并后的事务有所安排。工龄是无法否认的,有相关的社保缴费记录,这就是工龄的证明,新公司不存在也不可能否认这个事实。你这个事情其实没必要担心,如果不放心,可以在新合同中把情况注明就是。
新成立一家新公司,原公司的部份员工需转入新公司,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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