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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出租的条件是出租人对土地的开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标准。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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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如果受让方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按该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如果受让方要改变土地用途的,按该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可以由出让方与原土地使用权人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再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风险如下: 1、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属无法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不能办理产权证,得不到国家的认可; 3、不能正常上市交易,房管局不给办理过户手续。 4、不能转让、抵押贷款、赠予、继承。 5、私下转让,将来次买受人可能将你告上法庭。 6、国家多次发文认定其为违章建筑,山东省也于近期下发规定实属无效合同。 7、若已购买且无法退款,只能期待于将来的某一天,国家统一进行处理,估计应当补缴为额不少的土地出让金后,才能获得合法身份。(具体时间待定)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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