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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周工作6天,没有违反劳动基准法规定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36条、第39条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三天没上班属于自动离职还是旷工取决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制度,通常情况下,劳动者连续三天不上班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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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是指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时间,不论是早晨、下午还是晚上,只要超过发生工作时间就是加班。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能超过44小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超过8小时就是加班,每天一般只能加班一个小时,最多不能超过3小时,且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认为不去应当请假,经用人单位批准。 虽然,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但是,劳动者已经主动申报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也做好了工作安排,劳动者不经用人单位同意不加班,可能会影响用人单位正常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无权擅自不加班。如果劳动者擅自不加班,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关于旷工三天算自离,并且公司的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没有违反法法规、并且经过公示的,那该公司的行为就是合法的。《劳动法》里没有关于连续旷工三天就算自动离职的规定。《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有权制定厂规厂纪,但不能和法律相违背。用人单位依据这一规定制定规章制度,经一定的民主程序、不违背法律法规,且经过公示,是合法的,是可以生效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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