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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较复杂,须具体分析,例如: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
第七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规定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或者劳动者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时立即生效的,劳动合同自劳动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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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再次续订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关键是有证据证明公司招聘人员对你的承诺。其次,自08年2月起,用人单位仍未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2月1日起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另外,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2008年9月18日起,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因此,如果单位再要求你签订合同你不欠的话,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合同丢失,可以重新签订。由于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持有,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直接复制用人单位保存的合同文本,并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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