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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在过了试用期后未被单位聘用,如果不符合单位的录取条件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是被单位无过错性辞退或者具有被裁员等情...
试用期过后的公司没有录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使用者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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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补偿。 3、违法辞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参见《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过了试用期单位未聘用劳动者,如果符合裁员或者无过错性辞退等情形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 2、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单位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3、但如果是过错性辞退的,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过了试用期单位未聘用,因为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因为劳动者在试用期中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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