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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一是要经职工讨论,二是公示或者告知职工,三是不得违反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关员工迟到扣工资的规定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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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一是要经职工讨论,二是公示或者告知职工,三是不得违反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关员工迟到扣工资的规定符合这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是不违法的。法律依据为《》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员工迟到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考勤卡或其他证据作为员工迟到违纪事实基本依据,对其迟到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工资作为处罚;员工的违纪行为经积累达到严重违纪的程度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员工迟到的处理,可以参考以下三种方案来解决:1、全勤奖法设立全勤奖。如果本月没有迟到或请假,将发放全勤奖,否则将没有;这是一种积极的激励方是一种积极的激励方式。伴随着全勤奖,也可以每月公布全勤奖名单,让员工有荣誉感,实现经济和精神的双重满足。2、如果公司有员工绩效,绩效挂钩法可以将考勤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无论多少,对于绩效这个东西,员工都希望能多拿多拿,能多赚分就多赚。第三条规章制度法纳入公司的规章制度,迟到相关事宜,如迟到一次不过问,迟到两次部门警告,连续迟到三次严重警告,累计记过多少次被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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