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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工作经历可能会导致签订的无效。根据《》第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同时,《劳动...
根据《》第十八条作出明确规定下列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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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做如下应对: 一、对于拟聘用的重要岗位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提前对拟入职员工进行背景调查,而不是一味的相信员工自己的陈述。 二、公司hr应当谨慎审查劳动者的相关资质和所提供的各种信息,严格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劳动合同的内容,避免出现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情形。 三、以《承诺书》的形式,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皆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且承诺告知的内容的真实性。 四、发现有劳动合同无效情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做到程序合法。
虚构工作经历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第十八条作出明确规定下列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员工以往工作经历是企业录用员工的参考条件,企业因劳动者以往在多个企业从事过销售主管的经历而决定聘用,但如果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采取了欺骗方式而签订的,经查劳动者不存在在多个企业从事过相关职位的经历,企业因此可以作出解除合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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