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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可以要回来的,你不用担心,我有几个问题想要确定。1.你们签订劳动合同了吗?2.请问单位拖欠你多少工资?3.有什么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者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那么离职当月,劳动者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而不是保底工资,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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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长期放假,第一个月工资应按你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第二月及以后,支付的生活费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若您在东莞市,则最低不低于每月880元。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5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据你全勤上班无休息的情况,就算按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你的实际工资所得都应比800元的要高。建议你按超出每周工作40小时以外的分别按平时加班1.5倍、休息日加班2倍、国家法定节假日3倍的加班费标准先算好应得工资,再结合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拖欠工资的情况,先向厂方主张你的应得工资,优先考虑调解处理,如不能达成协议的,再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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