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偿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选定或者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后,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应当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并出具房屋征收评估。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9人已浏览
486人已浏览
662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