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人防车位开发商没有权出售使用权。根据规定,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开发商可以对车位进行使用、收益,但不能进行买卖,合同虽然名为使用权转让合...
1,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售要看车位产权归属,如果登记在开发商名下,是独立产权的就有权出售,否则只有使用权的,无权出售,以登记为准。 2,如果开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外墙面不属于单个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而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不能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保留外墙面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在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簿上,也不可能将特定房屋的特定外墙面登记在单个业主名下,那么只能属于该特定房屋的全体业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六章所称的共同部分: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属于特定房屋全体业主共有。因此,开发商不享有已出售房屋外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姜某利用与其商铺相连的外墙面从事经营活动,属于合理使用,无需支付费用。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看是否有产权,到房管局可以查询到的,有理帮你打赢官司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最后。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另一种是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该协议也是无效的。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因此,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7人已浏览
625人已浏览
882人已浏览
7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