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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定地下车库的归属,判定其归属谁所有。如果归属人防工程,则无论谁都无权售卖。如果车库包含业主公摊面积内,属于公共用地,则开发商无权出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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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开发商出售地下室,应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出售的是普通地下室。普通地下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拥有产权,当然可以出售产权。有关手续应从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二是出售的是防空地下室。对于防空地下室,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界定其产权归属。因此,没有产权。但是,依据《人民防空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防空地下室有使用权。也就是说,任何单位和个人要开发利用防空地下室,必须向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证》。上述问题中,开发商如果已取得《人防工程使用证》,通过签署协议的方式,完全可以向他人转让防空地下室的使用权。但必须提醒一下,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开发商转让防空地下室使用权必须征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在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不合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共有场所上,没有业主大会的授权不能划停车位,即使划了,停车位也是归业主共有的,不能随便租售。即便地下车位是开发商所有,委托物业出卖或出租,也不能强制出售。可以集合数量多些业主一起对物业施加压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告物业侵权,也可以协商业主委员会看能否依据合同约定换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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