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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
劳动者报酬的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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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单次报酬低于800元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较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度的,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货币工资;实物报酬;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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