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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期间未替你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工作期间未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即补缴4年的社保; 2、未依法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书面...
1、你的这种情况属于非因工负伤,不能算是工伤,所以比较难得到补偿; 2、不过你还在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你们的劳动关系,可以请假并获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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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即额外再支付4个月的工资;工作期间未替你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工作期间未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即补缴5个月的社保或给予现金补偿;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理由被迫辞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半个月的工资。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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