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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是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婚前共同出资买车离婚分割一般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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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出首付、商贷买房,但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共同还贷。虽然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分割时要一并考虑,当事人出资额的比例悬殊、未共同生活或存续期间的较短的。可以参照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不拘泥于平分。
1、结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买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有证据证明出资情况,那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结婚前,一方出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只登记在出首付款的一方,那离婚时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房子归登记房,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均分割; 3、在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变更为夫妻共有,但未办理公证,也没有办理房产更名/加名手续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口头承诺不可信!); 4、夫妻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分割财产时会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愿。如果确定是赠与未成年子女,但就是未成年子女的个人房产,由直接抚养一方暂时管理,如不是,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6、结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子无论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适当多分;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2、司法实践中,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你们购买的应当属于回迁安置房),没有产权就不能裁判归谁所有,法院只宜判决给一方居住,待房产证取得以后再做处理。 也可能将该房产的居住权裁判给一方,居住房屋的一方给付另一方现金,并判决将来能够办理房产证时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居住房屋的一方(还应当包括你们装修该房产时谁的投入较大,而且投入的精力较多,也是争取补偿的一个方面); 3、对于怎样支付给对方补偿,应当按照该房屋的现价值以及当初你们俩共同的出资比例予以解决; 现价值的评定有以下几种方法:第一,协商处理,协商居住房屋一方支付给另一方具体金额;第二,双方共同竞价,出资高的一方拥有该房的居住权,然后根据出资比例给付另一方补偿;第三,就是双方申请法院聘请有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的价格,以及当初你们出资的比例进行裁决; 以上几种方法当中,以双方协商最能够和谐处理。由评估机构估价然后进行分割,是最公平的处理方式; 4、对于法院的裁判,法律规定可以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或者抚养子女一方或者女方的利益; 如果你想争取该房屋的居住权,那么你可以证明没有其他住处,而且工作和生活在该城市,以及有利于将来接回孩子进行探视,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等等; 而且你可以举证对方现在在部队,暂时也不能居住该房,而且你对该房的后来的装修以及投入,从情感上以及投入上对该房产有更大的精神寄托; 以这些不成文的理由看是否获得法官按照自由裁量权对你的倾斜,如果对你倾斜,那么裁判为你居住的几率较大;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对方是现役军人,这也是一个筹码,所以,就看你们所说的情况哪一方能够打动法官的自由裁量的平衡; 5、如果裁判为对方居住该房,那么法官会在裁判的同时,要求对方在一定时期内履行给付义务,如果不支付,你可以向对方财产所在地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这样还是较为困难,因为对方在部队,对你的执行较为不利,所以本律师还是建议你们协商解决该问题,协商好以后,那么一方支付对方补偿时鉴定协议这样更能保障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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