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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
1.对于婚后还贷,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方是用个人财产还贷,法律优先推定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因为婚后无论哪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支付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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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处理分两种情况: 1.如果离婚夫妻事先有约定的话,按事先约定协议进行办理就可以了; 2.但是如果离婚夫妻没有约定的话,夫妻婚后以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的房屋房地产,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的房产分配约定,那么该房屋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房屋按揭款为共同债务。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付了首付,房产证上仅署自己名,婚后二人共同按揭。 新司法解释第十条是这样规定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A与B在朋友的party上相识,两人一见钟情并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经过一年多的热恋两人准备结婚同时准备共同买一套房屋。房屋总价180万,首付60万,男方出55万、女方出5万。两人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由于双方性格差异较大,经常吵闹又要分手。但是双方共同买的房屋却成了问题。经过咨询房产部门像他们这种情况产权证只能登记在双方名下并默认为各占百分之五十,这可愁坏了A(男方),因为当初女方出资只有五万啊! 如果婚前买房后双方能够顺利结婚那就没有太大的危险,如果不能结婚而且双方出资有不相同那么多出资一方就面临着巨大风险。鉴于这种情况,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双方需要对出资额以及对应的房产份额做出约定并经过公证这样双方都比较保险。 如果当时未明确约定份额,签订购房合同后,双方又不能结婚最好双方好好沟通重新对份额进行约定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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