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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未续约,劳动者持续劳动近两年,可以视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劳...
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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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劳动合同期限签订情况的相关内容。反正法律上的规定都是要遵守的,法律上规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怎么处理就要按照什么样的程序来处理。要是还有什么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作为首次期满续订的劳动合同,其选择权在用人单位手中,此时只要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要求用人单位续订。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张小姐虽然不能要求公司续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张小姐已经与公司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情况又不同了。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续订劳动合同的选择权就在张小姐手中,张小姐可以选择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如果张小姐在该公司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第一次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有义务与张小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张小姐也有权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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