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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
约定试用期要注意的内容如下: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不能重复约定试用期的适用; 3、试用期不得单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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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不可延长。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内则到2008年12月10日你的试用期已满,自此你已经为该单位正式员工。 第二,即使试用期也应该为你缴纳社会保险。 第三,你可以以该单位为给你交纳社会保险为由,与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单位应当为你出具离职证明,不得附加条件。
1、请问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试用期怎样判定?公司在没签合同情况下可否由三个月延长为六个月? 对,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也就没有试用期,可以延长。 2、在六个的试用期间公司可否无故辞退员工?若员工在试用期间怀孕公司可否辞退员工?若辞退的话员工可否索取赔偿?可获得哪些赔偿?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在试用期间怀孕公司也可以不再聘用。 3、试用期内员工可否要求公司购买社保?若公司无为员工购买社保的情况下在试用期(6个月)内辞退员工,员工可否向有关部门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要求赔偿经济金? 试用期单位也应该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没有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离职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在辞职时,应当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日期发出离职通知,以及离职时与单位办理工作交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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