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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劳动合同与员工手册(规章制度)这二份文件的性质不同,不能互相构成组成部分。 2、劳动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合同、协议,既然是合同,那么必...
不,劳动合同与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的性质不同,不能相互构成组成部分。劳动合同本质上属于合同和协议。由于它是一份合同,它必须由合同各方协商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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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们的员工手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或者是否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向你们提示或交给你们看过,如果你们不知道,那么公司不能这样做。严格上来说劳动合同同样遵守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你们公司当初为了培训或吸收你们上岗花费了一定的成本,对于提前解除合同可以规定一定的违约金,当然,如果公司违约法律规定了是要补偿劳动者的。周六加班,应当依法补发加班工资。这样的劳动合同只是存在瑕疵,并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1.不算,劳动合同与员工手册(规章制度)这二份文件的性质不同,不能互相构成组成部分。 2.劳动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合同、协议,既然是合同,那么必然是合同各方协商而订立,至少表面上劳动合同也是双方协商订立,而不是公司单方面制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与单位发生事实劳务雇佣关系的,可以通过举证的方式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员工手册对该员工就是有效的。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员工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员工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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