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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为大家解答工作4年不续签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我在这个公司任职近4年,一直没签过合同,保险是由服务公司上的,上周工作上出现了一点小问题(不是我造成的),被领导扣200元,我很委屈,跟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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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说你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4年零5个月,这就说明你是在08年之前入职的,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但到现在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视为你与公司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双倍工资。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单位没有提出解除的合法理由,你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工作4年零5个月,可以要求9个月工资的违法解除赔偿金。 3、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返还你的个人证件。 4、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或者向劳动部门举报。
1、上班4年3个月不代表双方一定建立劳动关系,只有完全符合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时,才可认定劳动关系。 2、你在该单位事实劳动时间为4年,但你有权追溯的只能是最后一个合同,换句话说你还有6个月左右的时间来主张你的权益。 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只需支付你最多4个月月均工资标准的补偿金(按合同只需支付2个月),不存在赔偿。至于双薪要看双方是否有约定,你是不是具备支付条件而定的。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期间,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但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四年已过时效,不受法律保护。《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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