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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有: 一、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二、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
1、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2、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 (2)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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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与中的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是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以及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法定撤销权行使的情形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区分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两者的区别有: 1、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2、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 3、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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