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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合同约定依约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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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合同约定依约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其次,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交付的房款价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当事人签订买卖商铺的房地产预售合同,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应为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开发商实际交付的商铺面积低于约定面积,且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影响了商铺使用率和商业价值的,属于实际交付与约定预购房不符的严重违约行为。如买受人认为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第3款的规定,开发商在变更商品房规划、设计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这样是可以要求退房的,而开发商应当返还房款及其利息,并且由于开发商没有按照当初你们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履行其相应的义务,您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您不打算退房,则可以要求其返还减少面积的房价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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