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劳动监察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是劳动监察员的,可以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取...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劳动监察活动,适用本条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监察员在履行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工作场所,检查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二)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劳动监察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查阅或者复制必要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三)采用笔录、录音、照相、录像等方式取得证据;(四)纠正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五)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劳动监察职责的其他职权。
年度检查一般由用人单位自查。自查情况经用人单位工会组织或者职工代表签署意见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劳动监察实行回避制度。承办案件的劳动监察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案件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系本案当事人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承办案件的劳动监察员的回避由劳动监察负责人决定,劳动监察负责人的回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34人已浏览
1,429人已浏览
359人已浏览
5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