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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通知你的时候,你并没有表示自己怀孕的情况,所以即使单位曾经做出的决定,在尚未有结果的情况下,单位是没有任何违法责任的。 2、是否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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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法孕妇辞退赔偿2017年的标准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国家对孕妇的权益保护作出了明确的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孕妇、分娩、哺乳而降低工资、辞退、终止劳动合同或者雇佣合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非法辞退的,孕妇有权申请下列赔偿:①非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相当于经济补偿计算方法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②国家规定产假一般为98天,但各省对产假有相应的补充规定,如《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延长60天。单位在产假前辞退孕妇的,应当支付产假工资:产假天数×津贴或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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