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 3、单位单方面...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期内到期的,单位不得终止合同,但应当延长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单位单方面解雇怀孕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辞退正在孕期的女职工。如果辞退孕妇,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对孕妇的权益保护作出了明确的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孕妇、分娩、哺乳而降低工资、辞退、终止劳动合同或者雇佣合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非法辞退的,孕妇有权申请下列赔偿:①非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相当于经济补偿计算方法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②国家规定产假一般为98天,但各省对产假有相应的补充规定,如《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延长60天。单位在产假前辞退孕妇的,应当支付产假工资:产假天数×津贴或工资;
孕妇按劳动法规定,是不可以辞退的,具体赔偿请看: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36人已浏览
418人已浏览
332人已浏览
3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