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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被解雇,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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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工人都有这样的疑问,怀孕退休后如何赔偿?第一,法律明确规定,怀孕期间公司不能无理由辞退,其辞退条件也比较严格,一般是劳动者有相应的违法行为或损害公司。当公司在怀孕期间非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时,员工有两种维权方案:一是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在继续履行前支付工资损失。如果劳动合同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到期,仲裁或法院将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之日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是硬性规定,不能违反。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孕妇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不愿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非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项、第87条;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女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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