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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另一种是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根据《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符合规定的参保女职工,在生育、流产、引产等情况下,根据妊娠时间长短,分别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计发15天至3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病假期间公司是应支付员工工资的,但具体支付的工资数额按照公司具体规定执行(多数公司是实行半薪),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生病期间员工社保正常缴纳,其中个人应缴部分如员工应发薪资不足以抵扣,员工应自行补足。公司应缴部分正常缴纳。
病假期间公司是应支付员工工资的,但具体支付的工资数额按照公司具体规定执行(多数公司是实行半薪),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生病期间员工社保正常缴纳,其中个人应缴部分如员工应发薪资不足以抵扣,员工应自行补足。公司应缴部分正常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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