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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是否主动离职,并不影响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没有缴纳保险的违法性质。因此是可以主张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以及第二十三条“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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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可以: 1,当事人已经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不再是用人单位的成员之一; 2,不是用人单位的成员,就不能享受相应的搬迁费以及其他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的福利; 3,用人单位在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若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之一的,就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4,离职后的搬迁费,和当事人在原用人单位工作了几年,没有任何关系。二,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擅自离职怎么处理,劳动者擅自离职是指其未向用人单位提出口头或书面辞职报告,而随意离开所在单位及其所担任的工作职务或岗位的违法违约行为。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教育劳动者自觉守法、守约的同时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和第39条第2项的规定制定好内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擅自离职的行为作出限制性和处罚性的规定。这种违法的行为往往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因此用人单位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2款和第90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针对擅自离职行为的损失赔偿条款,能计算出损失额的,可要求其按实际损失额赔偿,无法计算损失额的,可约定一个具体的索赔数额。还可依据该法第91条的规定,要求招用该擅自离职、尚未与本单位结束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只要劳动者自动去职都不能主张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以下情形: 1、得病或非因工受伤,在固定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职位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未能就变换劳动合同内容达到协议的。用人单位能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一个月代通金,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否则就隶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向劳动者支付两倍赔偿金准则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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