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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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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五条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本案中,要看您签订专项培训合同的签订主体是谁,如果是您跟国内的公司,对方是可以要求您赔偿的,支付费用的主体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再者,本案关键要看是否为专项培训,所谓专项培训,是对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如果并非专项培训,用人单位不得约定服务期,也不得主张违约金。 2、如果跳槽公司承诺帮您解决,那么建议您谨慎对待,如果最终败诉,费用对方是否可以替您承担,最好进行明确约定。如果您未解除劳动关系直接去另一家单位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原用人单位是可以将您和新用人单位一起作为被告起诉的。总而言之,建议您跟新用人单位说明上述问题,并约定清楚一旦败诉的风险及费用承担问题。 3、对方拿出附件而未给您提供的,您可以不予认可,因为对方提供的协议有可能进行替换,因此,您可以对协议提出异议。如果真的涉及赔偿,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 4、用人单位认定您拿到的工资属于生活补助,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这个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如果无法举证,用人单位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认定属于生活补助的证据是需要用人单位举证而不需要您举证,当然您也可以找证据进行抗辩。 5、如第一个问题所述,如果用人单位只是派您到海外进行工作,而并非进行技术培训的,那么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所谓专项培训协议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专项培训,您也无需承担违约金,因此,综合上述问题,本律师认为,如果可以认定不属于专项培训,您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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