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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与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当劳动者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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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用工之日起已经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 1、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即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即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可见,根据以上规定,你的情况属于第一种,所以你要求两倍工资得不到支持。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法律后果为,单位要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下列情形属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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