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判断公司的经营管理是否出现严重困难,应当从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的运行现状进行综合分析。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判断公司的经营管理是否出现严重困难,应当从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的运行现状进行综合分析。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判断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存在严重困难,应从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的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 公司管理严重困难的重点是公司管理存在严重的内部障碍。公司内部严重障碍如下: 1、当公司股东之间存在分歧,互不配合,无法在股东大会上形成有效决议时,即股东大会机制出现问题,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2、公司多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即无法通过股东会决议管理公司,股东会机制无效。 3、作为执行董事或监事,股东之间存在矛盾。他们不能正常行使权利,即不能发挥职位的作用,不能正常管理公司。 在上述情况下,即使公司尚未处于亏损状态,由于公司内部机制无法正常运行,无法对公司经营做出有效决策,公司仍将被认定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具体表现有公司连续多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等。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2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