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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不一致的解决方式如下: 因为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过户税费的缴纳,依据过户土地使用性质来定。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那么办理该土地证过户,在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后,由买卖双方一起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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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土地进行有偿的出让时(也就是买或者转让),得到这块土地的人就是受让人。这就看上级机关对法律的解读了。一般来说,摘牌时盖的是什么单位的公章,那土地使用证上的所有人也应该是摘牌时的单位。但如果A为B的股东,且全额出资,那么由A摘牌办证给B,也勉强说得通。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说这一种行为是不允许的。既然已经办了土地使用证,那就可以抵押、贷款。
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所有权证不同。土地使用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办理的证明,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凭土地使用证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利益物权;房地产所有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依法行使所购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法律凭证。
土地产权和房屋产权分离到期后可续约。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你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根据《物权法》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续期价格或将按照当时楼面毛地指导价格,虽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有些人悲观地认为,虽然土地产权归国家,房屋产权是个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仍可能会出现“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的情况。毕竟房屋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减少,土地的价值则刚好相反,而这也是人们会担心产权到期后的根源所在。不过,有业内分析,这不太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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