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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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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终止期,在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除非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会自动终止。且由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大多在该企业已经至少工作十年以上,或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坏处:劳动者失去了不断跳槽增加工资的机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其本身是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质,因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不是发生法律里面所规定的特殊情形,合同当中存在的劳动关系会一直延续下去,直到劳动合同当中的员工发生退休,这种劳动关系才会发生终止。所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于劳动者也就是员工,在法律所规定的劳动年龄期限之内,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发生解约的情况的时候,作为用人单位也要向劳动人员也就是员工,提供经济上面的补偿。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是适用于某些专业性的工作领域,或者是工作性质技术性比较强的工作领域,以及劳动者的年龄达到一定年限的工作领域当中。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来讲,都是有优点的。对于劳动人员来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为劳动人员,提供长期稳定性质的工作,劳动人员可以稳定的在所属的部门进行工作。对于用人单位来讲,长期稳定的聘用劳动人员,对自己也是有好处的,既可以避免人才的流失,又可以避免经常更换企业员工所产生的损失。
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其本身是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质,因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不是发生法律里面所规定的特殊情形,合同当中存在的劳动关系会一直延续下去,直到劳动合同当中的员工发生退休,这种劳动关系才会发生终止。所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于劳动者也就是员工,在法律所规定的劳动年龄期限之内,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发生解约的情况的时候,作为用人单位也要向劳动人员也就是员工,提供经济上面的补偿。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是适用于某些专业性的工作领域,或者是工作性质技术性比较强的工作领域,以及劳动者的年龄达到一定年限的工作领域当中。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来讲,都是有优点的。对于劳动人员来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为劳动人员,提供长期稳定性质的工作,劳动人员可以稳定的在所属的部门进行工作。对于用人单位来讲,长期稳定的聘用劳动人员,对自己也是有好处的,既可以避免人才的流失,又可以避免经常更换企业员工所产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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