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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扣除保险后低于最低工资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
基本工资扣除保险后低于最低工资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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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员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一)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二)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三)经员工本人同意的其他费用。用人单位每月扣减前款第(一)、(二)项费用后的员工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根据以上规定,如果你接受单位提供的食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由用人单位提供食宿,食宿费用由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可视为员工同意接受单位提供的食宿,且事先约定可以扣除,那么单位可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减这部分费用,扣减后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单位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单位不能强行安排员工在单位食宿,员工有自主选择是否是单位食宿的权利。根据以上分析,如果单位是提供食宿的,那么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食宿,员工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食宿安排,食宿、水电费用在每月工资中扣除”。这样在用人单位扣除食宿费用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不违法。举例说明;如公司在特区内,公司与员工约定,“员工月工资为650元,公司免费提供食宿”。约定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50元/月,合同违法。但如公司在特区内,公司与员工约定,“员工月工资为850元,公司提供食宿,员工同意接受安排,食宿费、水电费总计200元在每月工资中扣除。”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报酬时是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的,单位合法扣减劳动者工资之后也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朋友: 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所以,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是不合理,而是不合法,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加班工资。根据《企业最低工资规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其适用最低工资率的,由当地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视其欠付工资时间的长短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欠付一个月以内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的20%赔偿金;欠付三个月以内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的50%赔偿金;欠付三个月以上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的100%赔偿金。拒发所欠工资和赔偿金的,对企业和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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