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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管从95年的劳动法,还是08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都可以从条文中清楚的看到:试用期是存在于劳动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期限确立了,才能来...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上述条款强制性地规定:单位在建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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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已经存在劳动关系,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自该法实施后应该补签。如果不签订合同的,从2008年2月1日起到2009年12月30日止共11个月,企业应该每个月给你发放双倍工资。同时,从2010年1月1日起,视为该公司已经和你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并应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的,你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企业给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的补偿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关系,法律上尊重事实劳动关系,没签没关系。从法条可以知道,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从用工之日起计算,不是劳动合同签订之日。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劳动法规定: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备案劳动合同的,自2008年起,需支付双倍劳动报酬,补缴社保金------2008年起没有给你依法缴纳社保金,就是未签订备案劳动合同,企业用工违法,直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非企业原因的劳动者离职,不享受失业金和经济补偿金待遇------你如果写了辞职报告,就是个人原因离职,什么也不能享受。 3、社保金缴纳基数,企业负担社会统筹部分即33%,个人只负担个人部分即11%------企业违法,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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