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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用工条件,员工不同意续签的除外。 2、如果你不同意续签,单位就不需...
劳动合同期满,存在一个双方是否还要续签的问题。如果到期后才突然通知对方不再续签,可能会造成劳动者短期内生活困难与找工急迫。从法理上说,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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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工作地点问题。 首先,要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劳动者又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了,劳动者视为认可劳动合同的内容,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劳动者有义务负责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其次,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上述约定的,就工作地点变更问题上,双方可以另行补充协商,用人单位无权单方决定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 二、赔偿问题。如果用人单位辞退你的理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解除的可以依法主张赔偿金。
你好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不得随意辞退员工;辞退员工需符合法定条件; 2、对于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应当依法先报工会备案; 3、单位依法辞退员工的,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条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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