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流程:提出申请→进行受理→初步审查→审查→签约→拟文→审核→交费→报批→发文; 申报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等相关...
1、发布挂牌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挂牌开始日前20天发布挂牌公告,公布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挂牌时间、地点。2、出售挂牌文件:在挂牌公告规定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的土地制度实行双轨制,即土地归国有和集体所有。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国有土地,开发用地获得的途径主要有两个:第一是通过协议出让和招标、拍卖和挂牌的形式出让取得;第二是从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开发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处转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或者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包括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两种情况,其中通过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取得开发用地由于更能体现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灵活灵敏的特点,在房地产开发中逐渐成为房地产商“拿地”的普遍方法。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是当通过合同约定支付了出让金并且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整数的情况下,当然对于开发用地如果在建成房屋的情况下都拥有了房屋所有权整数的,那么是可以进行转让那个的。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1、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在办理转让手续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地址地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现场勘察; 四、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 五、填写转让审批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0人已浏览
301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