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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要由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签订。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自用工之日起签订,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全部采用书面形式...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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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只能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进而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这个赔偿金是双倍经济补偿金。对于用人单位是否违法解除,已经不再审查是否签订书面、是否依法缴纳社保、是否拖欠劳动报酬等情形,这些情形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审查的内容。用人单位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审查: 1、规章制度是否对劳动者公示; 2、劳动者是否违反了规章制度。当然,如果劳动者入职没有满2年,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满了2年就超过时效,法律不再保护。至于怎么办,应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及对仲裁裁决不服可能向法院起诉。
可以半年一签订,因为《》并未规定期限。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你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我国《》和《》的有关规定和实践,签订的程序是: (1)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要在双方介绍各自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签订。用人单位应如实介绍本单位生产、工作情况以及具体的生产任务。劳动者应如实介绍自己的专长和身体健康状况。双方经过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内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名、盖章。用人单位要盖法人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而劳动者须本人签名或盖章。 (2)鉴证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1992年10月22日颁发的《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是劳动合同的鉴证机关。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劳动合同鉴证的具体工作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承办。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由劳动行政部门为当事人提供鉴证,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利于劳动合同的认真履行,而且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时,也便于调解和。附: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八)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协商约定其他内容”是指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除依据本法就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达成一致外,如果认为某些方面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内容仍需协调,便可将协商一致的内容写进合同,这些内容是自愿协商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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