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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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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1。双方协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违法解除的,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在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的情形和标准如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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